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 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 随父西。上 书曰:“妾父为吏, 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,终不可 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其 意,此岁中亦除肉 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