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