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