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 聚会占家问之,某 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 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 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 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 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 ’”人取於五行 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