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,诛羌, 灭南越,番禺以 西至蜀南者置初郡 十七,且以其故 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 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 小反,杀吏, 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 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 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 故能赡之。然兵所 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