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 妾,长妾生留,少 妾生胜。留 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 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乃 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 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 使弃疾为陈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