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 绛,绛侯 勃自畏恐诛,常 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 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 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 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 ,狱吏乃 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 证”。公主者,孝 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 尽以予薄昭。 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 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 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 以此时反, 今居一小 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 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 之。”於是使使 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 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