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 侯二千石 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 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 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 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 ,杀二千石, 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 掠卤乡里者 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 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 夫范昆、诸辅 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 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 或至万馀级 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 连诸郡,甚 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 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 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 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 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 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