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 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 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不可复 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 入身为官婢, 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 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