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 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 亦可原与 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 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 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 公也,极身无贰 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 ;披腹心,示情素,蒙 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 卬,安秦 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 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 ,谗不得蔽 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 ,不为危 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 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 骄怠。若此三 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 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 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 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