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 生偃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 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 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 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 公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 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 月,楚围 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