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 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