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 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