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 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 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 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