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 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 於南亩,商 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 请算如故。诸贾 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 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 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 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 戍边一岁,没入缗 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 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 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