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 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 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 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