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