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 太子师, 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 ,少妾生胜。留有 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 招杀悼太子,立 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 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 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 ,陈使使 赴楚。楚灵王闻陈 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 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 使弃疾为陈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