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书奏,二世悦。於是 行督责益严,税民深 者为明吏 。二世曰:“若此则可 谓能督责矣。 ”刑者相半於道 ,而死人日成积於 市。杀人众者为忠臣。 二世曰:“若此则可谓能督责矣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