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 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 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 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 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 廷尉下其事长安 ,逮捕勃治之。 勃恐,不知置 辞。吏稍侵辱之 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 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 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 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 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 帝,曰:“绛 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 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 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 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 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