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造白金五铢钱後五岁,赦 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 万人。其不发觉相杀者,不可胜计 。赦自出者百 馀万人。然不 能半自出,天 下大抵无虑皆铸 金钱矣。犯者众,吏不能尽诛取,於是遣博 士褚大、徐偃等分曹循行郡国,举兼并之徒守 相为者。而御史大夫张汤方 隆贵用事,减宣、杜周等为中丞,义纵、 尹齐、王温舒等用惨 急刻深为九卿,而直指夏兰之属始出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