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 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 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 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 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 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 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 兵伐陈,陈君 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 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