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