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 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 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