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 语有之,“以权利 合者,权利尽而交疏”, 甫瑕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郑子内厉公,厉公终 背而杀之,此与晋之里克何异?守节如荀息,身 死而不能存奚齐。变所从来,亦多故矣 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