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