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 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 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 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 为太子。哀公怒, 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 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 君留奔郑。九月 ,楚围陈。 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 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