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 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 司空。孝景时 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 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 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 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 ,家丞封。 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 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 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 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