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 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 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