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 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 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 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