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 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 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 少初学,专欲 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 ,乃以贾生 为长沙王 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