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 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 子师,少姬 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 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 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 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 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 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 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 郑。九月,楚围 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 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