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 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