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 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 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 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 听。灵公患之,使 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 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 臣,弃君命, 罪一也。”遂 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