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 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 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 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 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 楚。楚灵王闻 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 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 九月,楚 围陈。十一月, 灭陈。使弃疾为 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