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 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 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 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 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 千,近者数百里。 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 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 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 诋以不道以上 。廷尉及中 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 万馀人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