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 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 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 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 欲擅权,纷乱诸事 。”於是天子後亦 疏之,不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