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 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 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 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 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 南。河南治,逮 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 十馀日未定。 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 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 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 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 ,太子迁谋曰 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 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 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 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 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 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 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 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 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 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 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 中尉入淮南界, 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 ,未知得 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 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 吾行仁义见削,甚 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 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