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 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 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 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