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 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