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六年,有司言 淮南王长废先 帝法,不听天子诏,居处毋度,出入拟於 天子,擅为法令,与棘蒲侯太子奇 谋反,遣人使闽越 及匈奴,发其 兵,欲以危宗庙社稷。群臣议,皆曰“长 当弃市”帝不忍致法於王, 赦其罪,废勿王。群臣请处王蜀严 道、邛都,帝许之。长未到 处所,行病死,上怜之。後十六年,追尊淮南王长谥 为厉王,立其子三人为淮南王、衡山王、庐江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