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 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 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 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 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 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 ?”亚夫曰:“臣 所买器,乃葬 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 “君侯纵不反地 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 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 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 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 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