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 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