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 公兄鲍立 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 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怨厉公 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 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