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 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 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 熊蹯不熟,灵公怒, 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 公患之,使鉏麑刺 赵盾。盾闺门 开,居处节,鉏麑退 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遂触 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