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 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 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 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