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 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 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 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 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 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 听。灵公患 之,使鉏麑刺 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 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