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 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 以微文深 诋,杀者甚众,称 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 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