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 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 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 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 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 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 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