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 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 、大... 更多 >>